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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7年7月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|
发布时间:2017/8/20 点击次数:901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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渝建〔2017〕422号
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关于2017年7月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
进展情况的通报
相关区县人民政府,两江新区管委会:
现就7月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有关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:
一、月报填报情况
各区县均已按时填报。
二、信息公开情况
2017年3月,市政府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印发2017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》(渝府办发〔2017〕34号),要求“每半年向社会公开黑臭水体整治进展”。2017年7月,我委印发《关于2017年6月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》(渝建〔2017〕357号),要求相关区县将信息公开证明材料于7月底前提交我委。截至目前,仅渝北区、巴南区、黔江区3个区将信息公开证明材料提交我委,九龙坡区、沙坪坝区、南岸区、江北区、北碚区、两江新区、铜梁区、长寿区、潼南区、綦江区、梁平区、荣昌区、永川区、万州区、垫江县等15个区县未提交证明材料。
三、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进展情况
(一)总体进展。到目前为止,已发现的48段城市黑臭水体均确定了整治措施,其中,14段完成了计划的整治措施。已经确定的217项整治措施中,48项处于项目前期,完工107项,在建62项,已完成投资34亿元。详见附件。
(二)整治进度严重滞后的区县。原计划2016年完成整治的23段黑臭水体中,有13段未完成计划实施的整治措施,分别为:江北区肖家河、溉澜溪,沙坪坝区凤凰溪,渝北区肖家河,巴南区黄溪河,潼南区鹿鼎湖,綦江沙溪河,黔江区黔江河,垫江县桂溪河,荣昌区荣峰河,梁平区喜雀河,永川区红旗河、跳蹬河。
(三)整治进度较为滞后的区县。计划2017年完成整治的25段黑臭水体中,部分黑臭河段整治工作推进较慢,有21段未完成计划的整治措施,有44项措施还处于前期阶段,其中:九龙坡区跳蹬河,南岸区苦溪河、白沙河,渝北区盘溪河(2段),北碚区山王溪、马河溪等7段黑臭水体尚有28项措施处于项目前期,占未开工措施的61%。
(四)已开展整治效果评估的黑臭水体。渝北区肖家河(陡溪大桥-双龙桥)、巴南区一品河(职教城-鱼洞入江口)、铜梁区巴川河(明月寺-双河口)正在按照住建部办公厅、环保部办公厅《关于做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工作的通知》(建办城函〔2017〕249号)的要求开展整治效果评估,其余黑臭水体均未开展效果评估。
(五)水质未按计划达标的黑臭水体。原计划2016年完成整治的23段黑臭水体,市环保局2017年7月的水质监测结果显示,有3段仍然存在黑臭,分别为:江北区溉澜溪(轻度黑臭),永川区红旗河(重度黑臭),垫江县桂溪河(重度黑臭)。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尚处于前期阶段的工程措施,请按照建办城函〔2017〕249号文及市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渝府办发〔2017〕85号)制定的初见成效(消除黑臭)及长制久清的工作目标,合理安排,控源截污、內源治理等措施要优先实施,确保年底实现消除黑臭的目标。
(二)尚未完工的项目,请按照住建部《关于对重点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情况实行周报告、月分析制度的函》“计划完工时间不能晚于2017年11月30日”的要求,加速推进,按时完成。
(三)已完工的项目,请按照渝建函〔2017〕206号文的要求,立即开展整治效果评估。
(四)水质监测结果仍为未消除黑臭的,请抓紧对整治方案进行优化完善,并立即整改,确保年底通过国家部委考核。
(五)继续做好信息公开。请按照渝府办发〔2017〕34号文的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,未提供信息公开证明材料的区县请于8月20日前提交我委。
特此通报。
附件:已发现的48段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进展统计表
联 系 人:城 建 处,蒲贵兵;管线中心,火传亮;
联系电话:63670391、13628397369;传真:63670391;邮箱:531199783@qq.com
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2017年8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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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来源: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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